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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报讯 记者从省邮政局获悉,2006年第一季度发行的《丙戌年》等七套邮票,未售出部分已由国家邮政局近日销毁完毕。其中我省共销毁纪特邮票36985套,金额达10万余元。
据介绍,按照新邮出售办法规定,邮票自发行之日起,在各地邮局出售期限为6个月,逾期后,所有窗口都不能进行销售。邮票发行期结束后,按照纪特邮票的实际销售量确定发行数量。这样,对于喜欢集邮的人们来说,他们由此将更方便地知道自己手里的邮票在社会上的稀缺程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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