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华网河南频道12月12日讯 河南日报报道: (记者高亢)省邮政局12月11日宣布,2006年第一季度发行的《丙戌年》等七套邮票,未售出部分已于近日销毁完毕。此举标志着,今后,对超过6个月发行期的纪念和特种邮票,邮政部门将对未售出部分进行销毁,并向社会公布其实际发行量。
省邮政局有关人士称,零售纪特邮票销毁工作的实施,是邮政部门遵循市场经济规律,转变经营管理方式,为社会提供优质集邮服务的重要举措,旨在维护社会利益和消费者权益。
据介绍,按照新邮出售办法规定,邮票自发行之日起,在各地邮局出售期限为6个月,逾期后,所有窗口都不能进行销售。对于喜欢集邮的人们来说,他们由此将更方便地知道自己手里的邮票在社会上的稀缺程度。